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聘
双高专业群专业技术四级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校重庆市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药品生产技术专业群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根据《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渝工贸院〔2026〕2号)等相关规定,健康学院拟公开选聘1名双高专业群专业技术四级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范围与聘期
选聘双高专业群专业技术四级岗工作人员1名。选聘范围为学校在岗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选聘聘期为1年,即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专业建设经验丰富,主持过教学资源库、教材、实训基地等建设。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熟悉“双高计划”相关政策及验收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学校特殊岗位且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学院407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选聘双高专业群专业技术四级岗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特别提醒
参加选聘的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加选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和健康学院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事项如下:
1.对参加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并收取报名材料;严格按照报名有关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审查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选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选聘
(一)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基本条件评审+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先参加基本条件评审,再参加结构化面试。测试总成绩=基本条件评审×50%+面试成绩×50%。
(二)测试内容
基本条件评审为评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符合条件项数;面试主要测试评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成绩计算
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四)测试相关要求
1.基本条件评审
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5:00,健康学院和人事处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时提供报名材料逐项评审。
2.面试
(1)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应试人员应在2026年4月10日下午15:10前到相应候考报到室报到。
(2)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教楼302会议室。
(3)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
(4)注意事项:
①进场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2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进入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至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20未到达候考室的应试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②候考要求。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从进入候考区至面试结束,如发现应试人员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面试前,应试人员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离开。
③成绩确认及离场要求。当应试人员面试完毕后,由计分员向应试人员宣布考官评分和最后得分,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携带自己的证件退出面试室(草稿纸不得带离面试室),领取寄存物品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④应试人员应当自觉诚信参考,任何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确定拟选聘对象
健康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参加选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和其他可能影响岗位调整的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健康学院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3-72806329
监督举报电话:023-72806392
附件:《选聘双高专业群专业技术四级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健康学院
2026年4月3日